各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评价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重要环节,是申报各类科技奖项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推动广东省环境卫生行业科技创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独立第三方作用,现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参评对象
(一)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
(二)自愿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受理范围
应用于环境卫生及相关领域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新理论、新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等。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申报。
五、评价标准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详见附件1)。
六、评价程序
(一)评价申请。被评价单位向我会提出科技成果评价申请,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环境卫生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按《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详见附件1)第十一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形式审查。我会收到被评价单位的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接受评价委托。经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会与被评价单位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评价形式、完成时间等事项。
(四)评价委员会评价。选聘熟悉被评价科技成果所属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由评价委员会的专家独立进行评价,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五)评价结论。我会根据综合评价意见做出评价结论,并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向被评价单位交付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七、评价应用
(一)项目结题验收。可作为科研项目研发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创新性及综合效益评判的第三方独立评价依据,为项目结题验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二)科技奖项评审。是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科学技术奖项的必备附件和重要佐证材料之一,增强奖项申报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三)支撑职称申报。可作为广东省专业人才申报各级职称的重要业绩佐证材料,助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四)行业认可与市场推广。可作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的判定依据,快速获得市场和客户认可,提升市场竞争力。
八、注意事项
(一)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后快递至协会秘书处;同时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扫描形成电子文件(PDF格式),连同申请表WORD格式文件一起发送至1125308136@qq.com;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被评价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应当提供真实的申报资料,因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数据和资料提供者承担。
(三)为提升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发掘科技成果的创新亮点,我会可为各申报单位提供申报指导服务,请有需要的单位及时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九、联系方式
陈 灏 020-86695516,13650965143
刘瑞雯 020-86695516,13760814013
邮 箱:1125308136@qq.com
监督电话:020-8666438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005单元
附件:
1.《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
2.广东省环境卫生行业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