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协〔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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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环卫行业机械化作业替代人工测算方法,适应环卫行业向机械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环卫保洁与城市服务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机械化环卫作业替代人工测算办法(试行)》,经我会第八届第八次理事会暨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2年。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反馈。
联系电话:020-86668801;联系邮箱:gdhwxh@163.com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2025年12月31日
机械化环卫作业替代人工测算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智慧城市”与“机械化环卫”的政策导向,推动环卫作业向智能化、高效化、安全化转型,规范机械设备及无人驾驶设备替代人工的应用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环卫作业单位以机械化替代人工作业的相关活动,具体适用以下主要环卫作业场景:
(一)城镇道路清扫(包括各级道路、人行道、辅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步行街等)与保洁,以及护栏清洗等相关作业。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转运(包括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以及垃圾分类投放点、暂存点、转运站、与收运相关设施的保洁等相关作业。
(三)垃圾收集容器(如垃圾桶、果皮箱等)的保洁与维护。
(四)河道、湖泊等水域的保洁作业。
(五)绿化管养作业,如修剪、施肥等。
其他环卫机械化作业场景可参照使用。
本办法所指的机械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清扫车、洒水车、高压冲洗车、垃圾压缩车、垃圾收集车、护栏清洗车、河道保洁船、无人驾驶清扫车、无人驾驶打捞船、无人机、AI辅助巡查设备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在推进机械化替代人工的过程中,始终将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通过机械化设备减少人员在高危、高强度环境下的作业频次,降低安全风险。
(二)科学合理,精准高效
机械化替代人工的计算与实施应基于测试的作业数据和实际需求。通过优化设备配置和作业流程,提升环卫作业的整体效率和质量,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充分考虑到广东省内不同地区的城市规模、道路状况、环境卫生要求等存在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应用本办法,根据不同作业场景和设备类型制定差异化的替代方案,不搞“一刀切”。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的制定参考了以下文件,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定员定额术语》(GB/T 14002-2008)
《工时消耗分类、代号和标准工时构成》(GB/T 14163-2009)
《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城〔1997〕21号)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广东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9》
第三章 机械化设备替代人工算法
第五条 机械化作业效率测试
(一)一般规定
(1)测试时,测试机械设备及人员应按测试方法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全程完成作业,作业完成后应离开测试区域。
(2)测试人员应按规定对测试全程监督,做好现场记录及现场测试。
(3)测试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测试人员作业安全。
(二)测试场地
测试场地应符合第二条适用范围的规定,且未受特殊作业环境影响情况下。
(三)测试仪器
卷尺或测距仪、计时器、记录仪等。
(四)测试方法与结果
(1)测试前需确认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动力系统、作业装置无故障)。
(2)测试机械设备与人工作业人员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
(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与人工作业人员需具备对应工种的作业资质,熟悉作业流程。
(4)测试时,机械设备和人工作业人员分别按测试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全程完成作业。记录人员按规定对测试全程监督,做好现场记录,测试记录表格详见附表1。
第六条 机械化设备替代人工测算

第七条 场景系数
根据不同作业区域特征,针对特殊作业环境(如地形、人流车流等)对机械化作业效率的影响,应采用场景系数对机械化设备替代值进行修正。场景系数包括:正常作业区域系数、地形系数、环境系数、人流车流系数和设备技术系数。实际作业区域对应的场景系数值应按式(2)计算:

(一)正常作业区域系数
正常作业区域系数取值为1。
(二)地形系数
(1)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乘以0.5~0.6系数;
(2)山地道路:乘以0.7~0.8系数;
(3)临水路段(河道、湖泊沿岸):因需预留安全作业距离,实际清扫宽度缩减,乘以0.8系数;若配备防坠落辅助设备,可调整为0.9系数。
(三)环境系数
(1)落叶季节(作业路段日均落叶覆盖面积≥30%乘以0.7~0.8系数,10%~30%乘以0.8~0.9系数);
(2)重污染路段(作业路段油污覆盖率≥30%、施工扬尘区域):乘以0.5~0.6系数;
(3)建筑垃圾散落路段(如工地周边),乘以0.6~0.7系数;
(4)路况较差道路(作业路段路面破损率≥20%):乘以0.8~0.9系数;
(5)路面坡度(5°~10°乘以0.9系数,>10°乘以0.7~0.8系数)。
(四)人流车流系数
(1)商业区/交通枢纽:工作日高峰时段,乘以0.7~0.8系数;
(2)学校/医院周边:上下学/就诊高峰时段,乘以0.8~0.9系数。
(五)设备技术系数
(1)无人驾驶设备:常规路况(如主干道、封闭园区):因需远程监控及应急接管,乘以0.8~0.9系数;复杂路况(如步行街、施工路段):传感器易受遮挡,精度下降,乘以0.6~0.7系数;
(2)新能源设备:因续航限制,按实际作业时长占比修正(如8小时续航按0.8~0.9系数)。
第八条 实际替代人工测算

第九条 数据校验与更新机制
(一)动态校验
鼓励采用机械化设备替代人工作业的环卫作业单位定期选取不同类型作业区域(主干道、商业街、居民区)进行实测,对比机械实际作业量与理论值的偏差,修正系数库(偏差>10%时启动系数调整)。
(二)设备迭代更新
同时建立新型号设备参数纳入机制,新型号设备投入使用前,需连续30天采集作业数据,经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环卫保洁与城市服务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审核流程后纳入参数体系,确保新设备参数符合本办法计算要求,保障替代人工测算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现有不同作业类型的机械化设备替代人工参数详见附表2。
第四章 实施与反馈
第十条 实施要点
相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对机械化环卫作业替代人工测算结果进行评价,并根据作业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及作业设施设备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相关作业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实施机械化及无人驾驶设备替代人工的相关工作,建立设备作业记录(含每日作业量、故障时长等)与人工替代统计台账,每月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报备。
第十一条 问题反馈与处理
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反馈。

